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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情

售卖公民个人信息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辅警林某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使用其账号登录公安交通平台,查询车辆违章、车主电话号码等信息,并通过其个人微信,将所查询的信息以每条 20-3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为他人代办违章的“黄牛”,从中非法获利37万余元。


  武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37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七万元。


  法官提醒


  在网络时代,许多行为均存在泄漏个人信息的风险,作为工作人员更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切莫因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作为公民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轻易提供个人信息、手机验证码,不扫陌生二维码、未知链接,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及他人造成损失。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天祺 李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