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经济律师网 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收藏本站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正东律师
电话:13532690835

传真:0769-23090912

执业机构;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A2108室(即新城国际酒店21楼)

邮箱:939135870@qq.com

 939135870

 987103158

新闻详情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老板拖欠工资后,当事人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与老板协商工资发放的具体时间,可以要求老板出具拖欠工资的欠条;


  2.前往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