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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区别

 构筑物和建筑物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构筑物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东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构筑。


  2.定义不同:建筑物它的用途是构筑一些空间和实体,给人们提供了各种活动的场所,而构筑物就没有包含这些了,它是提供了是人工建造物。


  3.涵盖的内容不同:构筑物包括桥梁,堤坝,隧道,(纪念)碑,围墙,招牌框架、水泥杆等。建筑物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则是“房地一致”原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殊性,不仅表现在复数的所有权人专有建筑物专有部分、共享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形式,还表现在复数的所有权人共享一个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场合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业主共同享有。法律允许建筑物被分割成区分所有的专用部分和共有部分,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宗地不得分割,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人只能共有整个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言之,在一幢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存在数物数(所有)权,而在其宗地之上,仅有一物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一个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欲出让房屋,则根据房地一致原则,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一并转让给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