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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正东律师
电话:1353269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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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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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9391358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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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情

劳动纠纷哪些情形算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