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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情

债权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