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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股权转让中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为:受让方因取得了公司股权,所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对于公司分红等,享有收益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应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2.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 6.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并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7.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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